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及《翼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5家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翼卫函〔2025〕25号)文件相关要求,翼城县隆化镇田家河村卫生室等5所村级卫生室因未按规定办理校验手续,现我局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公章停止使用。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管理局注销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翼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5家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翼卫函〔2025〕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及《翼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5家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翼卫函〔2025〕25号)文件相关要求,翼城县隆化镇田家河村卫生室等5所村级卫生室因未按规定办理校验手续,现我局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公章停止使用。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管理局注销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翼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5家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翼卫函〔202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