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5、06、07地块修改必要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
本次地块调整范围:支六街以南,绛源路以西,益苑路以东,潞公街以北。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e-01-05地块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337.56㎡,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31.43㎡,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9278.29㎡;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760.45㎡,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6695.7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28805.1㎡,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四、e-01-08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8542.4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五、e-01-09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002.14㎡,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
******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结束后,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人民政府网站和地块调整现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
附:地块调整前后对比示意图
******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本次地块调整范围:支六街以南,绛源路以西,益苑路以东,潞公街以北。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e-01-05地块调整前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337.56㎡,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31.43㎡,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9278.29㎡;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760.45㎡,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6695.7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28805.1㎡,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四、e-01-08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8542.4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m。
五、e-01-09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2002.14㎡,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m。
******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结束后,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人民政府网站和地块调整现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
附:地块调整前后对比示意图
******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