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电力增容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校电力增容施工项目 | ****** | ******.84 |
5.2.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5.3. 施工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未来路南段。
5.4. 工期:40日历天。
5.5.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5.8.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3.7、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8、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部分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形式支付。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