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已由峡发改审批字﹝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公告已由******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峡江县。
2.3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85元。
2.5计划工期:539日历天(2025年7月10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幸福水库备用水源取水工程,新建规模2.0万吨/日的浮船取水设施,DN600原水管道约7.9km;(2)巴邱水厂及玉峡水厂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400供水主管道约12.2km;(3)仁和镇与戈坪乡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52.67km;(4)砚溪镇与金江乡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30.37km;(5)马埠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100供水管道5.11km;(6)桐林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150供水主管道9.21km;并配套新建三座加压泵站,规模分别为5000吨/日、600吨/日、80吨/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 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 年6月9日起至 2025年6月3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051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25年6月30日 0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B值)不变。
7.3 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5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7.6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近 10 年(2015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供水管网或供水管道类业绩,验收资料符合水利行业验收标准SL223-2008要求,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拟投入的业绩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7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三大员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具体考勤按照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有关规定执行。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 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 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 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 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 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9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 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人:许先生
监督电话:0796-******
邮箱:******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