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中洲片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建设项目补(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内容变更:
原本项目投资:******.91元。现变更为:******.79元。
二、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正文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本项目投资3289.73万元。
更改为: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正文 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本项目投资3156.44 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本项目投资3289.73 万元。
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本项目投资3156.44 万元。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适用于报价承诺法);
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一份;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中2、招标公告、招标正文第一部分投标资格审查须知和招标正文第二部分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正文第二部分为准。
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中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正文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为准。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中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招标控制价为:******.91元。
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中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招标控制价为: ******.79元。
6、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第9点中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空白,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应当真实有效,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内容的核查比对时,发现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或者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视为虚假投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更改为: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说明事项第9点中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空白,提交的相关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应当真实有效,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内容的核查比对时,发现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或者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视为虚假投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招标文件签章页,经过重新核算,原工程量清单进行了相应调整。
原招标控制价:******.91元,调整为:******.79 元 ;
原Z值:******元,现调整为 :997000元;
原市政:******.62元,现调整为:******.1元 ;
原园林:******.29元,现调整为:******.69元;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查阅并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本《补(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9、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局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