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平场土石方及边坡支付工程于2018年4月11日开工,******医院于2018年3月26日在我局储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49******医院向我局申请退还该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并承诺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
******医院称该笔保障金的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票号:(2015)NO.******8〕已遗失,于2025年4月24日发行的《重庆晚报》第13353期06版声明该票据作废。为核实该票据遗失的真实性,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0日,从2025年6月7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凡对上述票据遗失真实性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如公告期内未收到反映或反映不属实,我局将根据《关于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渝劳社发〔2006〕51号)要求,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至缴款单位。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11号2栋5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801324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