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局涉案车辆清障和保管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0.00(万元)
4、最高限价:30.00(万元)
******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中,依法、及时、规范处理涉案车辆提供拖车清障和车辆保管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
3、方式: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进行;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磋商会议(若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现场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查阅。
3、信息发布媒体:秭归县政府门户网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安局
地址:秭归县明珠大道55号
电话:******
联系人:龚明
******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桔路3-304
电话:******
联系人:付江华
(编辑:谭爱农 审核:许聪 终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