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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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年产500万件精密模具弹簧制造项目 |
******街道虎皇大道27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街道虎皇大道27号,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拉丝机、数控冲床、抛丸机、压簧机、淬火回火线、喷塑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件精密模具弹簧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 邮箱:4******@qq.com |
2 |
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C3幢第3层车间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路11号创业园,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租赁创业园二期C3幢第3层车间,购置固晶机、焊线机等设备,建设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的研发与生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车规级车灯大功率光源与驱动模组套6000套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 邮箱:4******@qq.com |
公开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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