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TWDZC-******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2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1.6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8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 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5年5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市吉安路148号四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陈工0514-******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四号楼三楼会议室(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投标保证金:/
3、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街道冻青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