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开展第八批农牧业产业化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事务所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2日,组织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专家库专家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提出评审意见,并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5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审定第八批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2024年监测工作复审结果。经报请******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第八批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2024年监测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认定条件,拟认定为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符合监测条件,拟同意通过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西藏吉******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限提供完整监测材料,相关企业均出具了自愿放弃监测或无法提供完整监测材料的情况说明,按规定拟取消“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一、拟认定为第八批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8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通过2024年监测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15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米林农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等
三、拟列为2024年监测不通过,暂时保留“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12家)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1.洛隆县洛宗特色产品开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拟取消“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名单(6家)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2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可向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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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891-******、******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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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