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5 | ******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包5 | ****** | ****** |
(2)交货期:
包5: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汉月街26号;
(4)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1.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1.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委员会【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的60%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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