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因河沙转运需要,临时使用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蜜屋村的3个地块,总面积2.4764公顷,用于河沙转运设施,并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资源局组织专家、乡镇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2025年6月3日,经整改并完善验收材料后,该宗临时用地已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现将拟通过验收的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蜜屋河沙转运处项目临时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告期间,相关土地权利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资源局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
************资源局组织专家、乡镇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2025年6月3日,经整改并完善验收材料后,该宗临时用地已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现将拟通过验收的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蜜屋河沙转运处项目临时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告期间,相关土地权利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资源局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