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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镇供水项目--供水系统智慧化工程招标公告

禄丰市城镇供水项目--供水系统智慧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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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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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系统智慧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市城镇供水项目--供水系统智慧化工程。
2、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824.28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人民币64万元,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限额为人民币1947.32万元(含管网普查费100万元及预备费212.82万元),平台建设费用控制价为人民币1437.5827万元。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和内容:(1)智慧水表改造工程:机械水表更换7171个(其中机械水表 5823 台,机械水表带数据远传模块1348 台);(2)供水管网数据采集系统:管网流量计及配套远程终端、管网压力监测设备、管网水质监测设备、供水管网漏水噪声监测、智能压力管理阀、水厂数据采集服务器等6项内容;(******控制中心改造:本项目现有建筑物内的房间作为禄丰智慧水务中心机房,现状房间环境不满足机房使用需求,需对现状房间进行改造;(5)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基础支撑平台、水务大数据中心、智慧生产管理、智慧营销管理、智慧管网管理、智慧综合管控、智慧水厂管理、系统集成服务、服务器及传输链路等9项内容。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通过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市城区。
4、建设工期要求:270天(含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施工图成果文件,并取得合格证)。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平台建设,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图合格证、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配备设计代表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设备采购及安******控制中心改造等四个部分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售后,配合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及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平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招标人要求接入相关数据,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顺利运行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并且负责平台后续的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送交招标人;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①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各专项工程通过验收,并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②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3)平台建设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4)总承包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③平台建设单位要求: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构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平台建设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需提供2022年-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40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设计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2)施工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施工业绩1个,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陈俊雨
******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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