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设备更新)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盐水投招(2025)-25-ws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设备更新)工程勘察设计******改革局以赋码文件2506-330424-04-01-684920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
2.2建设内容:对海盐县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更新水质仪表、抽真空系统、格栅、MBR膜、磁浮风机、潜污泵等设施,同步补充除臭、自动化等能力。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820万元。
2.4设计周期:按项目实施内容,接到委托人通知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中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具体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设备更新)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内容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必要的勘察和测绘工作及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4时30分,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 ://haiyan.etrading.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24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街道颐高中心1002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首次登录请注册账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海湾大道55号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颐高中心1002室
联系人:廖敏燕
联系电话:0573-******
2025年7月14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4、资质等级需满足:具备①和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