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小改扩建项目钢混组合箱梁施工分包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采购文件及附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页,请各位申请人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澄清修改
1、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2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中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1.近5年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中级职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1.近5年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中级职称”。
2、采购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附件2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下方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如需提供)、职称证(如需提供)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如需提供)、职称证(如需提供)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3、采购文件与报价清单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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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