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外掺剂材料代加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506-0244
2.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外掺剂材料代加工服务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为招标人提供清单内劳务服务及材料,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即S1标段、S2标段、S3标段、S4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最高限价(元) |
S1 | 外掺剂材料加工服务 | 采购抗油污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120吨; 采购阻燃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50吨; 采购温拌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20吨; 采购彩色沥青路面添加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50吨。 | 抗油污剂:8,500元/吨 阻燃剂:9,600元/吨 温拌剂:5,000元/吨 彩色沥青路面添加剂:4,550元/吨 | 1,827,500 |
S2 | 新型木质素纤维代加工 | 采购新型木质素纤维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共900吨 | 3,900元/吨; | 3,510,000 |
S3 | 低凝冰添加剂代加工 | 采购低凝冰添加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共420吨 | 9,300元/吨; | 3,906,000 |
S4 | 高模量剂代加工 | 采购高模量剂代加工服务及原材料,共240吨 | 8,100元/吨; | 1,944,000 |
2.5最高限价:详见上文清单。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且以招标人销售项目服务实际结束情况为最终参照标准(若销售项目服务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结束,则以销售项目服务实际结束日期为准;若销售项目服务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仍持续进行,则本合同服务期限按约定顺延至销售项目服务结束时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
2.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9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代加工服务,所生产的材料配方须完全按照招标人要求生产,技术要求达到招标人规定;
(2)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手续。承担退换货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和相关损失。
(3)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性能特点、施工工艺、质量检测等。
(4)产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变质。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包装样式由招标人指定。
(5)投标人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提供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潮、防晒、防碰撞等,防止产品受到损坏。对于特殊环境要求的产品,应按照规定进行运输和储存。
(6)要求投标人有独立试验室,能够做到对材料进行检测并针对材料对混合料的影响有分析能力;
(7)需由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对所涉及的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且结论明确为合格的材料检测合格证明,且应随时接受招标人抽检。
(8)投标人应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确保材料的生产质量和稳定性。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投标人等信息,并附上设备照片。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S1标段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上述四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代加工服务或材料销售的业绩证明,要求不少于2个工作业绩。
S2、S3、S4标段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招采内容类似于本项目或材料销售业务的业绩证明,要求不少于3个工作业绩。
3.3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本项目严格遵循“投一中一”原则,即每个投标人仅被允许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且最终仅能中一个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0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招标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61号L-B号楼304-5室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有限公司效能管理部
联系电话:0451-******
?
******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