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锰公司2025年一氧化锰矿粉(焙烧)采购项目
邀请书
采购类别:原材料类(注:请选择此类别,否则无法报名)
1.招标条件
靖锰公司2025年一氧化锰矿粉(焙烧)采购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2. 招标单位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西靖西市湖润镇湖润街,主营锰矿石集约化开采、电解金属锰产品加工及销售贸易,现有湖润矿区、新兴矿区2个矿区,总面积达11.2平方公里,已探明矿石储量2000万吨,远景储量将达到5000万吨。近年来,公司全力推进生态锰一体化项目建设,利用原矿、电价等优势,积极发展锰矿石精深加工,先后整合并购周边多家电解金属锰产品加工企业及生产线,随着原4条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建成投产,电解金属锰产能将达到8.5万吨/年。
3. 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收货地址 |
1 | 一氧化锰矿粉(焙烧) | 二价锰 | 吨 | 4500 | 百色市靖西市湖润镇 |
4. 质量考核条款
焙烧矿质量协议 | |||
检验项目 | 指标要求 | 质量细则约定 | |
Mn2+ | 以40%为基准 | ≥40%合同单价/40*实际品位 | |
<40%合同单价/40*实际品位*0.85 | |||
低于35% | 退货 | ||
水分 | ≤2% | ≤5%扣除超出部分,>5%拒收 | |
目数 | -100目过筛≧95% | 低于85%拒收 | ≥85-90%扣除100元/吨 ≥91-95%扣除50元/吨 |
5. 定价、供货方式
1. 本次定价确定每项产品价格。总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2. 固定单价结算,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甲方每批需求量进行供货。
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批发货,按需通知内完成供货。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具有近三年在国内外不少于1个锰矿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须附列表及对应列表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含首尾页、能反应合同主体内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注:以上业绩须附列表及对应列表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含首尾页、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7. 竞价谈判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后,我司根据“生产性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确定入围的投标人,请至吉利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点击“下载供应商服务手册”查看《吉利电子采购招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端》,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认证完成后为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根据公告项目名称,按照报名要求上传资料。未按照此方式参与的,视作无效。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评标法。本次招标暂定于 2025年7月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登录吉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价,将采取多轮报价,末尾淘汰制(详见“电子竞价须知”),根据报价结果确认价格及采购量。
8. 参与确认
贵司收到邀请书后,请于 2025年 7 月3日20时前将参与确认资质材料以邮件方式反馈给招标人商务人员,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单位在递交邀请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形式。
汇款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58
(汇款时备注:靖锰公司2025年一氧化锰矿粉(焙烧)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或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
(2)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明示或以其他行为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恶意竞争、经营财务发生较大变化等自身原因要求放弃中标的;
(4)投标人存在违法行为获取中标或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9.3若第一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样出现8.2规定的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4投标人如违反招标人纪律要求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特别约定条款:
鉴于卖方通过参加买方的招投标活动或竟争性谈判而取得签订本合同的资格,在合同签订后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买方发现卖方在投标或者与买方谈判过程中有虚构事实,从而使买方误信卖方符合投标或者谈判条件,进而卖方中标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情形,则买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自买方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卖方合同终止日起本合同终止。
11. 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陈永权 电话:****** ;邮箱:******
技术联系人:陈州华 手机号 ****** ;邮箱:******
附件一报价函模板******/uploads/******/184f675a811513e65a5c3bd70c42a996.docx
附件二:电子谈判须知 ******/uploads/******/ed60a00483edd51efd8315c823be1fc9.docx
附件三:资质证明文件 ******/uploads/******/4b22419a86b038dab3cfbb9cbd1f3c2a.docx
附件四:合同模板 ******/uploads/******/cc3c4cd620cd63eef137d31d******.docx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