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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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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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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公开征集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检查行为。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合理频次走过场检查,运动式检查;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二)乱罚款行为。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类案不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三)乱收费行为。擅自增设收费事项,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四)乱查封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财产;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行为超越法定职权或法定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行为直接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利益挂钩;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监控设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形

(八)滥用职权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谋取利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法中刁难企业;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通道

(一)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4415 室,邮政编码 408300(信封请注明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二)来电报。将问题线索通过电话方式反映至县******委员会(举报电话:023-******

、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内容详实,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科室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委员会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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