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港坡头港区沙咀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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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湛江港坡头港区内,北距湛江港北港界约2.85km,南距湛江港海港大桥约7.5km,西侧对岸为调顺岛港区。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1座“L”字型码头、1座海工装备平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1#码头平台、2#码头平台、轨道平台、海工装备平台等水工建筑物。1#码头平 台布置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泊位长度150m,主要用于企业原材料、后方园区及腹地制造企业件杂类原材料、产品以及腹地应急物资装卸运输。2#码头平 台布置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360m,主要用于海工产品总装调试,兼顾原材料等散杂货装卸运输。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共79873.67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3.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作用;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户籍地址)。
三、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7月4日截止。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问卷、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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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