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10万片光学玻璃精密元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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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产10万片光学玻璃精密元件 |
仓山区盖山镇阳岐路61******有限公司3#楼2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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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633㎡,总建筑面积633㎡,建成后年产光学镜片10万片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研磨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车间絮凝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金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上盘研磨废气、擦拭废气、超洗废气、切割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