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工程造价框架协议招标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1款4.效益审核费按审减额5%计取并由施工单位支付,可甲方代扣或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现变更为:“4.效益审核费按审减额超过5%以上部分的5%计取并由施工单位支付,可甲方代扣或施工单位直接支付”,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同样表述的均一同变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我们深知这一变动可能对您的工作安排和计划带来一定的不便,为此我们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歉意。在此期间,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黄女士、文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7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