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建设资金来自海关总署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xstzc-25081
2.2建设地点:分布在银川海关、兴庆海关、银川河东机场海关、石嘴山海关、中卫海关等5个海关。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据《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保障设施建设指引》建设的生活保障设施,该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未新增办公用房,未包含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2.4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5招标范围:银川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进行登记,同时上传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登记成功后获取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纸质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9楼905)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官网上发布。
6.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比选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
联系人:刘晨阳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9层
联系人:雷泽红、宜莹莹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本招标项目银川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监理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建设资金来自海关总署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xstzc-25081
2.2建设地点:分布在银川海关、兴庆海关、银川河东机场海关、石嘴山海关、中卫海关等5个海关。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据《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保障设施建设指引》建设的生活保障设施,该项目申报建设内容未新增办公用房,未包含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2.4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5招标范围:银川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进行登记,同时上传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登记成功后获取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纸质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9楼905)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官网上发布。
6.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比选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
联系人:刘晨阳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9层
联系人:雷泽红、宜莹莹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