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徐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9T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15号T12B-IV幢3层、4层、5层 | 88.58(均分制) | 420000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83 |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孵化二巷1号电磁实验楼5楼 | 85.4(均分制) | 522000元 |
采购包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 ******MB******D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商聚路12号 | 82.86(均分制) | 546840元 |
采购包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1W | ******街道浣纱北路48号 | 83.72(均分制) | 547740元 |
采购包5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W3TBL51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溧水产业新城科创中心 | 83.86(均分制) | 541120元 |
采购包6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GP1QH77 |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43号3幢3A110 | 80.52(均分制) | 547740元 |
采购包7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9X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 | 81.02(均分制) | 244536元 |
采购包8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5D | 南京市江北新区探秘路73号树屋十六栋B1-3栋 | 81.29(均分制) | 1513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度徐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2025年度徐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监测范围:丰县、沛县、新沂市、邳州市、睢宁县、铜山区、贾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山区。 服务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徐农办﹝2025﹞5号)文件规定的相应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断依据按时完成样品抽检,并提供样品检验报告(PDF版本)、监测结果汇总表和监测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完成时限为2025年12月10日。 服务标准:中标人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需通过采购人和有关部门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素侠、赵节昌、钱峰、魏洁云、马培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3310元。采购包一6360元(人民币),采购包二7890元(人民币),采购包三8260元(人民币),采购包四8280元(人民币),采购包五8180元(人民币),采购包六8280元(人民币),采购包七3730元(人民币),采购包八233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2.定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
******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西区综合楼
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华隆财富大厦第1幢1单元823房
联系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涛
电话: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