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回旋水域与扩建航道间连接水域疏浚工程位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
(1)放流规模
增殖放流数量:真鲷100万尾,黑鲷100万尾、花鲈100万尾、拟穴青蟹60万只、中国鲎35万只,总计采购苗种395万尾(只)。放流苗种规格为: 真鲷苗规格为平均全长4.0厘米以上,黑鲷苗规格为平均全长4.0厘米以上,花鲈苗规格为平均全长5.0厘米以上,拟穴青蟹苗规格为平均头胸甲宽0.8厘米以上;中国鲎苗规格为平均背甲长0.6厘米以上。
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
(2)实施地点
本项目拟增殖放流地点:在老人沙海域进行真鲷、黑鲷和花鲈等种类增殖放流,在七十二泾海域放流拟穴青蟹,在三娘湾海域(沙督岛西南海域)放流中国鲎;具体的放流地点可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3)招标范围
根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回旋水域与扩建航道间连接水域疏浚工程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审定稿)实施渔业生态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4)进度要求
本项目增殖放流在2025年内实施完毕,经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视实际情况分批实施。为了保障增殖放流实施的效果,建议放流时间尽量安排在海洋伏季休渔期7~8月,可根据放流品种的繁育情况和放流水域环境条件等进行调整。
具体投放时间可根据天气情况由实施单位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5)质量标准
放流苗种选择应为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的本地种或子一代。苗种质量要求符合:
(1)感观要求
鱼苗:体形匀称,体色正常,大小一致,游动活泼,无损伤,无畸形。
青蟹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鲎苗:大小均匀,外壳清洁,健康强壮,活动状态良好,附肢完整无伤残,无病症,无畸形。
(2)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成活率≥90%,伤残率和体色异常率之和≤5%。
(3)疫病: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
(4)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它药物残留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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