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监测任务要求,我局需对区域内部分2025年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等开展监测,因本监测站监测能力有限,无法满足相关项目的监测需要,涉及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等监测指标以及县域内地表水、土壤部分指标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现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招标,欢迎条件符合且具备相应监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前来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项目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按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四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任务和相应的质控工作以及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同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本项目由包1、包2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对包1、包2单独报价。
四、资质要求
1.检测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2单独报价无需此项)。
3.所委托的监测项目(除二噁英外)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包2单独报价无需此项)。
4.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5.本项目由包1、包2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对包1、包2单独报价。包1控制价为49800元,包2控制价为48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注:检测机构应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质控要求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政府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同批次样品进行复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合同内容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中标人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招标人有权在验收结算时予以相应扣除,中标人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验收结算款总额。
5.审核发现监测任务执行过程,因中标人过失导致的分析结果出现异常,经核查确认后,责令整改并扣除该项任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并承担相关费用。
6.招标人应用中标人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因中标人提供的监测数据存在质量问题产生法律纠纷或败诉,责令中标人整改,中标人不予配合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所有已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
7.监测任务执行过程因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的监测数据告经核实,一律终止合同,追回所有已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中标方应按国家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样品采样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开展每次监测任务时应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具体的控制措施、控制环节、评价方法、实施部门和人员等。监测任务完成后,编写内部质量控制总结报告,归档并与现场监测报告一起报给招标人。
10.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及随机插入质控样品对测试过程进行的外部质控,质量监督检查及外部质控结果均须合格,如出现不合格情况须采取整改措施直至合格。
六、报名方式
1.请投标方于2025年6月19日18时前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并装档密封报送至福州市罗源环境监测站(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为保证投标文件接收,如通过邮寄请在投递后及时联系我局人员以确认投标文件已接收。
2.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3.报送联系地址: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1号环保大楼4层福州市罗源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姜晨晖,联系电话:0591-******。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5年6月20日上午10:00于罗源县东外路1号环保大楼四层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监测站会议室进行开标。
附件:1. 2025年罗源县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县域内地表水及土壤、农业面源遥感监测明细表
2. 2025年罗源县农业面源遥感监测项目内容及要求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