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辆客货邮车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49辆客货邮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HS招[2025]宁德CG014号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1】4号文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49辆客货邮车辆采购项目 |
170000元/辆 |
49辆 |
******?元? |
工业 |
否 |
按实际使用量采购结算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财库〔2019〕19 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 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未在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备注:
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按相关提示操作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否则按逾期送达处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本项目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设置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9.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3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若项目设置不需要CA数字证书,则输入投标文件编制时由投标人自行设置的密码进行解密),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待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采购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0、公告期限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 ******有限公司
******集团
联系人:王文靖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B1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13、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以下媒体发布:
******有限公司(******/cn/cggg)
(2)、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3)、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