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厅拟对生态广西建设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4月25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厅反映,以便我厅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厅不予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购办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1-******,******
附件:生态广西建设工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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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广西建设工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