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鄂财农发〔2025〕10号)和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主体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决定的遴选程序,确定枝江市仙女峰柑桔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26日(5个工作日)
******农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提供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采用实名制方式。
联系人:万思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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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枝江市2025年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农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