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海港区环卫中心城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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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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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海港区环卫中心城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对辖区内的38条一级道路、45条二级道路,总面积1079.8万平方米,提供道路清扫服务;对33座垃圾收集站、7座垃圾转运站、1座垃圾填埋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要求:对辖区内的38条一级道路、45条二级道路,总面积1079.8万平方米,提供道路清扫服务;对33座垃圾收集站、7座垃圾转运站、1座垃圾填埋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石军英、李素红、吕淑娟、王媛媛、周新、柳素英、巨新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582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文及相关规定,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计取;中标价在100—500万元以下部分,按0.8%计取;中标价在500—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0.45%计取;中标价在1000-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0.25%计取;中标价在5000-10000万元以下部分,按0.1%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乐山路13号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黄慧萍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