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关于抽选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21号
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市土地评估业务,我中心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宋名友琼(2021)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林道仲琼(2018)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陈俊山琼(2022)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黄世冠等6人琼(2023)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二、项目概况:
宋名友琼(2021)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位于昌洒镇昌洒圩西横街地段,用地面积为160平方米,调整面积为15.6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林道仲琼(2018)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位于龙楼镇龙楼圩龙海街地段,用地面积为204平方米,调整面积为41.2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陈俊山琼(2022)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位于文城镇新和圩99号地段,用地面积为96平方米,调整面积为6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黄世冠等6人琼(2023)文昌市不动产权第******号地块位于东郊镇北街地段,用地面积为306平方米,调整面积为20.2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评估目的:界线调整地价评估)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
6.业绩证明材料;
7.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8.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需额外提交纸质版原件外,现场报名仅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四、土地评估报告被抽查不合格的机构,不接受其报名材料。
五、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请各评估机构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4:30至16:30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0室,逾期则不受理。联系人:唐劲,联系电话:******。
补充说明: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议纪要文自然资纪[2025]33号研究《宗地评估费用收费标准》事项的有关规定,对宗地评估费用进行调整,以宗地评估结果作为宗地评估费用计价标准,当宗地评估费用计价标准高于1万元时,按照宗地评估费用的七折计算评估费用,七折后计算宗地评估费用超过2万元的,均按2万元计算评估费用,即每宗地的评估费用不超2万元。涉及我市各类园区内的同用地性质宗地不再召开专家评审会,直接提交局地价会议审议。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