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效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0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现农发〔2025〕25号)要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遴选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数量
围绕主导产业,在全县范围内共遴选125户农业示范主体。
主导产业有:豇豆、槟榔、玉米、哈密瓜、毛豆、水稻、芒果、荔枝、火龙果等9种主导产业供参选。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应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礼貌诚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科学种植意识和种植能力强,乐于助人。
2、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种植面积大于5亩),运用农业科技效果明显。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生产能手作为科技示范户。
四、农业科技示范户职责
配合农技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信息传递与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周边农户的生产技能需求。
五、申报程序
******服务中心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需所在乡镇盖章)、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服务中心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3、结果公示:申报或推荐结果在乐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乐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补助标准
通过申报或推荐结果公示后,每个科技示范主体会发放600元物资补助。
八、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 日至7月9 日。
******服务中心(乐安路411号)。
3、联系电话:0898-******
刘必璋:******:
孙鸿锐:******:
附件:
附件:乐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效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0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现农发〔2025〕25号)要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遴选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数量
围绕主导产业,在全县范围内共遴选125户农业示范主体。
主导产业有:豇豆、槟榔、玉米、哈密瓜、毛豆、水稻、芒果、荔枝、火龙果等9种主导产业供参选。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应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礼貌诚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科学种植意识和种植能力强,乐于助人。
2、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辐射带动能力强,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种植面积大于5亩),运用农业科技效果明显。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和农业生产能手作为科技示范户。
四、农业科技示范户职责
配合农技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信息传递与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周边农户的生产技能需求。
五、申报程序
******服务中心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需所在乡镇盖章)、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服务中心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3、结果公示:申报或推荐结果在乐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乐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补助标准
通过申报或推荐结果公示后,每个科技示范主体会发放600元物资补助。
八、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 日至7月9 日。
******服务中心(乐安路411号)。
3、联系电话:0898-******
刘必璋:******:
孙鸿锐:******:
附件:

******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