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监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5-53224 | ******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 766900 | 766900 | 是 | 766900 |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5.3质量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事项的技术复核,复核质量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检查要求,并对出具的技术复核报告负责。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拟派评估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且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5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得承担或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排污许可证办理服务工作,且不得与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存在行政隶属和经济关系(提供承诺书);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