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闽财资环指(2024)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城郊镇上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7.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36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办事处(宁化县翠江镇北大街21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2.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用纸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3日 15:30,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网(****** 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城郊镇上畲村,邮编:365499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48-1幢负一层(宏宇花园三期),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