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
******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翠江镇小溪村与城郊镇瓦庄村交界处高岭山地块 |
宁化县民政局 |
******有限公司 |
年火化2500具 |
(一)大气污染防治:遗体火化废气经4套独立的二次燃烧+急冷装置+布袋除尘器+脱硫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22m高排气筒排放。遗物焚烧废气经急冷装置+布袋除尘器+脱硫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22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应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经预处理后的遗体清洗废水、解剖清洗废水,与车辆清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化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废活性炭、解剖室废物、废布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