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希望各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关联人以及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与我公司联系。欢迎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积极参与我公司金融债权的公开受让。
截至******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9,144,938.67元,其中:本金合计6,267,740.99元,利息合计2,877,197.68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担保情况 |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代垫费用 | 本息合计 | |||
******有限责任公司 | 6,267,740.99 | 2,877,197.68 | / | 9,144,938.67 | 抵押+保证 | 1、抵押物为绥德县名州镇东门滩卫校家属院1号楼1-24号及3号楼后8间的房产,建筑面积分别为866.04㎡、159.6㎡; |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或登录公司网站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重组、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刘女士、薛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
中国长城资产******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