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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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1号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5﹞039)于2025年5月28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截至2025年6月5日,有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疑问,现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答疑: 问题1:由于“3.5.9中的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3.6.1中的投标人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要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相符……。”,与“3.5.2及3.5.4”中的相关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以3.5.2及3.5.4中的要求为准? 回复:如能在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相关信息,则按3.5.9要求其企业信息应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其他则以招标文件3.5.2及3.5.4中的要求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3页、第23页、第25页、第55-56页表达“类似工程”均指沿海不少于7万吨级重力式码头工程水运施工监理项目。根据“粤交基〔2023〕361号广东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第25页规定,“类似工程”对应标段规模如面积、吨位、长度等应与本项目规模相近,未对码头结构形式进行强制性要求。建议招标人按上述范本规定,调整为 “类似工程”均指沿海不少于7万吨级码头工程水运施工监理项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第54页“总监理工程师(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加2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中已办理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理知识为重点的继续教育。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建设工程(或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取得该证书即证明监理工程师具备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或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一项资格认证能力。同时本项目已要求设置专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不能重复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若招标人希望通过这些加分条件,筛选出综合实力更强的总监参与项目建设。建议招标人调整为“总监理工程师(3)获得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优秀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的,加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具体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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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1号.pdf, 【点击下载】。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已经存在文件: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1号.pdf,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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