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川区G353博览城至福南桥段改建工程(K0+K1)、 蜂桶岩至乌龟石公路改建工程、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至峰岩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峰岩段)借道段水稳层用散装水泥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采购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浮动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数量约(吨) |
2024年6月13日P.O 42.5挂牌网价 |
单价说明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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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G353博览城至福南桥段改建工程(K0+K1)、 蜂桶岩至乌龟石公路改建工程、南川区石墙镇三合村至峰岩集镇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峰岩段)借道段水稳层用散装水泥采购 |
847828.76 |
P.O 42.5散装 |
-58.00 |
2807.38 |
360 |
参照送货当日“数字水泥网******/”发布的水泥价格 >市场价格>重庆市>渝东南地区P.O 42.5散装挂牌单价上浮(+)、下调(-)多少元/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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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到货价含增值税专票13%;如果搅拌站需要水泥罐,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
2、付款方式:月结;
3、报价(出厂价)参照“数字水泥网******/”2025年6月13日发布的水泥价格 >市场价格>重庆市>渝东南地区P.O 42.5散装挂牌单价,结算时参照实际送货当日渝东南地区P.O 42.5散装挂牌单价;
******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至“所需水泥工程项目”指定地址实际里程为准;
5、结算公式:结算单价=送货当日渝东南地区P.O 42.5散装挂牌单价+中标浮动单价,
结算总价=实际数量×(结算单价+0.8元/吨*公里×运距)。
6.报价说明:P.O 42.5散装投标下浮单价不能大于-58元/吨(例如:投标报价为-57元/吨,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59元/吨,为有效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建筑材料销售或水泥销售的经营范围,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鲜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2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分,节假日不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到******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1号22-1)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签到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
3、缴纳了比选文件购买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5日15:00-15:30时
(六)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15:30时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行南川支行
账 号:0167 0161 8000 0036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5:30前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予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项目项目名称,未按时缴纳者不得参与比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请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 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济小区2号楼2层金川路69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加州1号22-1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