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公益讲******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景和形式,将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包装为具有治疗、保健功能,夸大药品实际疗效,虚构“特效药”“祖传秘方”等概念误导老年人。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电话营销等方式引流,或者通过网络红人、网络软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虚构健康需求,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
(二)价格欺诈行为。销售药品、保健品时,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价格欺诈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三)违法广告行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以及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疾病等功能。
(四)其他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12315,12345,0599-******。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信函渠道: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管理局,邮编:353200。
四、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如实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除向省、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相关问题线索,还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和反映。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五、老年人消费提示
认准正规渠道。******医院或资质齐全的电商平台,索取并保留发票或购物凭证。
警惕“免费陷阱”。不轻信“免费体验”“专家义诊”“赠送礼品”等诱导性活动,谨防后续推销。
科学理性消费。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切勿轻信“根治”“无效退款”等承诺,用药需遵医嘱。 购买高价产品前应与子女或亲属商议,避免冲动消费。
******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