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门诊医用配电柜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H2025-095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1日
4、评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06月13日10时10分,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大厦2215会议室评审。
二、成交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医院)门诊医用配电柜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下沟工业园 |
102899.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配电柜 |
郑叶电器 |
XL |
1 |
68128.44 |
|
2 |
配电柜 |
郑叶电器 |
XL |
1 |
8072.48 |
|
3 |
配电柜 |
郑叶电器 |
XL |
1 |
18339.4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畅慧霞(组长)、王小庄、邱伟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收费金额17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06月13日—2025年06月1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