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综合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边坡支护二)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实验区【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 】一综合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边坡支护二)本工程位于北流市塘岸镇金城村、塘岸村,边坡支护范围为第二平台西侧的横二路及北侧的纵一路段。填方边坡高度约3.5m~32.0m。场地整平存在开挖边坡及回填边坡。设置毛石混凝土护脚墙124.54米(高度2米)、桩板墙1250.04米(桩径2200mm/1600mm)、边坡植草1376.58米(坡长2~20米不等)、坡顶硬化2775.10平方米、马道硬化6419.00平方米、钢管护栏1387.55米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开标二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壹万伍仟玖佰陆拾柒元叁角贰分(¥******.32)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伟富(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0981********47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登安(身份证号:452503********4814) 林杏(身份证号:450122********18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北流荣顾?购物公园四期(购物中心)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肆万伍仟陆佰壹拾叁元零伍分(¥******.05)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君丽(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0821********25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超翔(身份证号:452501********1212) 曾玉萍(身份证号:450902********65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大新县城东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仟伍佰伍拾贰万捌仟叁佰零叁元捌角叁分(¥******.83)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霞(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450981********250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庞辉(身份证号:450981********2051) 林丽(身份证号:450922********054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启动区项目—民乐片区五标段、六标段、十一标段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