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高炉渣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高炉渣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7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湾区嘉农镇。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36000.00㎡(约54亩),主要建设高炉渣原料堆场10000平方米、水泥矿渣砖生产车间6000平方米、成品堆放场7000平方米及地磅房、配电室、门卫室、其他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给排水、电气、围墙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年处理高炉渣20万吨。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作15日历天,设计工作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工作。
1.工程勘察范围和阶段: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测量(含地形图测绘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挖填方量的计算所需要的方网格测绘等)、岩土工程勘察(出具勘察报告书(详勘)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工程设计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和招标清单编制、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勘察设计 1 个标段,10332.9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勘察单位不超 过 1 家;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125号6楼B-1
邮 编: 6149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603号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凌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7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511111-04-01-14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