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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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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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宁市金晟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林业局工业园区7号院 |
东宁市金晟石材加工厂 |
******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13000m2,主要从事花岗岩墓碑加工生产,年生产墓碑300m3,本项目原料为花岗岩,无挂胶、背网等生产工序,不涉及石材修补、粘接,不使用胶水及VOCs原料。 |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600m2钢结构主厂房一座,新建一处占地面积86m2的沉淀池,其它建筑全部利旧。施工期为2025年6月至7月,约30天,施工人员20人。项目周围主要是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为细鳞河。本项目无大型土木工程建设,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产废水、装修工程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处置,建筑工程的生产废水应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可用于工地的洒水降尘、装修工程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施工建设主要在厂房内,因此产生的施工扬尘较少,项目选择昼间施工、噪声经过厂房隔音及厂界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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