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太仆寺旗大猪圈萤石矿建设配套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千斤沟镇乡马沟村、牧场村。
3、建设规模及内容:预计建筑附属房屋(炸药库、风机房、绞车房、井口等附属设施)的面积为3283.26平方米。
4、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7万元,自有资金77******银行贷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备案的合法合规性;
2、征地手续的合理合法性;
3、施工期、运营期噪声、粉尘、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5、施工管理;
6、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如实了解各方面情况,征询程序如下:
1、征询范围:征询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询内容:该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公众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日历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王晓明
3、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