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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拆卸、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拆卸、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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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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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拟实施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拆卸、清运项目,现对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拆卸、清运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复建地块拆卸、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GZJCZB202502 

三、最高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5/㎡。

注: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凡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F37-1F38F49地块范围内

2.招标范围:

1本项目F37-1F38F49地块指定范围内(拆卸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等文件为准)的建(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整体拆卸(包括地梁全部拆除、渣土清运、场地平整)、清运,场地拆除至自然地平、建筑废弃物破碎、块体吊运、场内搬运、材料归类堆放、建筑垃圾全部外运、清理场地,将场地清运平整至原地面标高,达到本项目改造范围施工要求。F37-1F38F49地块整体拆卸建筑面积约140000平方米;围墙、庭院等附属物一律不计算面积;工程量将随本合同履行而调整,届时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实际调整数为准。

2)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每提供拟拆除建()筑物任务清单次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中标人负责施工区域内地上的供水管,强电线路(除供电部门铺设的10kv及以上的电缆外),弱电线路,管道煤气等的拆除、截塞,但不包括因地块拆迁不同步而需新装或重新敷设的管网、线路及设备。

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490万元,拆卸总建筑面积约140000平方米(其中集体部分物业拆卸面积约90000平方米,私人部分物业拆卸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有)为准。

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正式进场施工当日起60日内。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要求及委托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5710日至2025716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3.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自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费已缴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注:投标登记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有限公司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转账账号信息如下(请注明所中项目编号):

******有限公司

帐号:************

******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支行

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

八、本公告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发布。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九、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73093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730930分至20257301030分。

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Client/detail/id/2498.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各类型附件(包括但不限于PDFDOCJPG等)须为非加密格式,若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包含加密格式的附件,导致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读取失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广州农村阳光招采平台。

6.******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3 

联系人: 伍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 

联系人:  伍工        联系电话: 020-************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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