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8月6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邮编:533300
邮箱:******
电话:******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
田林县潞城瑶族乡营盘村营盘屯2024-sc-33地块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地块位于潞城瑶族乡营盘村营盘屯,北侧、东侧为粮食储备库,西侧为324国道,南面为国道至粮食储备库的联系道路,距离潞城瑶族乡乡中心区约2.8公里,距营盘村1.2公里。用地面积约为3478.59平方米,约5.22亩。
二、用地布局规划
1、用地构成与布局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划地块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共3478.59平方米。
表2-1规划用地分类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
2、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3478.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密度≤40%;容积率≤1.5;绿地率≥25%。
表2-2地块控制指标表
三、配套设施规划
根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商业场所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为:机动车位0.5-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3-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块建筑面积按4175平方米预估,配置机动车位21-42个,非机动车位126-209个。
四、地块控制
1.建筑建设控制
(1)建筑间距
依******消防、安全间距要求。
******消防、日照、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符合《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要求。
规划用地北面和东面为粮食储备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版),粮食储备库储存的谷物属于可燃固体,符合丙类仓库的 分类标准。根据规范,民用建筑(包括商业建筑)与丙类仓库防火间距需根据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和层数确定。
单、多层商业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与丙类仓库的防火距不应小于10米;若商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间距需分别增加至12米或14米。
本规划选取10米间距。
(2)建筑高度
参照同类别地区供电所建筑高度相关案例,建筑高度为14.70米(含女儿墙高度16.20米)。
本规划地块内建筑高度≤18米。
2.建筑退界控制
******消防、防汛、日照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
(1)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
依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2.5.2沿建筑基地 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防火间距的规定控制。
本次规划用地内建筑以低层建筑为主,即确定本次规划退用地边界为4米。
(2)建筑沿道路红线退让
规划用地西南侧为沿国道,东南侧为7米的道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 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2.5.1沿建******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2.5.5沿2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用地退西南侧国道20米,退东南侧道路道路红线5米。
3.建筑形态风貌控制
项目地块位于潞城瑶族乡营盘村,其建设应符合潞城瑶族乡营盘村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结合国道及村庄规划控制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体量、形态、风貌,促进山水、田园、城乡风光与建筑相互协调、交相辉映。建筑布局与场地地形地貌相适应,尽量做到融入自然,建筑整体格局结合场地,顺势而为做建筑,建筑空间注重围合空间的引入和组合,以不同形式的围合结合每个建筑的特点营造出丰富的空间。
4.交通管控
1.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在规划用地东南侧设置1个机动车主要出入口。
2.停车泊位
规划用地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依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表7.1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商业场所车位配建 标准按机动车位按0.5-1.0个/100平方米,非机动按3-5个/100平方米配建。
停车位建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相关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泊位计算,露天停车按每泊位25—30平方米计算,室内停车按每泊位30—35平方米计算。

文件下载: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邮编:533300
邮箱:******
电话:******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
田林县潞城瑶族乡营盘村营盘屯2024-sc-33地块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地块位于潞城瑶族乡营盘村营盘屯,北侧、东侧为粮食储备库,西侧为324国道,南面为国道至粮食储备库的联系道路,距离潞城瑶族乡乡中心区约2.8公里,距营盘村1.2公里。用地面积约为3478.59平方米,约5.22亩。
二、用地布局规划
1、用地构成与布局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划地块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共3478.59平方米。
表2-1规划用地分类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
代码 | 规划用地用海分类 | 面积(平方米) | 比例(%)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3478.59 | 100 |
规划地块用地面积为3478.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密度≤40%;容积率≤1.5;绿地率≥25%。
表2-2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总面积(平方米) | 3478.59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25% |
根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商业场所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为:机动车位0.5-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3-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地块建筑面积按4175平方米预估,配置机动车位21-42个,非机动车位126-209个。
四、地块控制
1.建筑建设控制
(1)建筑间距
依******消防、安全间距要求。
******消防、日照、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同时符合《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要求。
规划用地北面和东面为粮食储备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版),粮食储备库储存的谷物属于可燃固体,符合丙类仓库的 分类标准。根据规范,民用建筑(包括商业建筑)与丙类仓库防火间距需根据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和层数确定。
单、多层商业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与丙类仓库的防火距不应小于10米;若商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间距需分别增加至12米或14米。
本规划选取10米间距。
(2)建筑高度
参照同类别地区供电所建筑高度相关案例,建筑高度为14.70米(含女儿墙高度16.20米)。
本规划地块内建筑高度≤18米。
2.建筑退界控制
******消防、防汛、日照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
(1)建筑沿用地边界退让
依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2.5.2沿建筑基地 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防火间距时,应按防火间距的规定控制。
本次规划用地内建筑以低层建筑为主,即确定本次规划退用地边界为4米。
(2)建筑沿道路红线退让
规划用地西南侧为沿国道,东南侧为7米的道路,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 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2.5.1沿建******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2.5.5沿2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用地退西南侧国道20米,退东南侧道路道路红线5米。
3.建筑形态风貌控制
项目地块位于潞城瑶族乡营盘村,其建设应符合潞城瑶族乡营盘村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结合国道及村庄规划控制视线通廊范围内建筑高度、体量、形态、风貌,促进山水、田园、城乡风光与建筑相互协调、交相辉映。建筑布局与场地地形地貌相适应,尽量做到融入自然,建筑整体格局结合场地,顺势而为做建筑,建筑空间注重围合空间的引入和组合,以不同形式的围合结合每个建筑的特点营造出丰富的空间。
4.交通管控
1.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在规划用地东南侧设置1个机动车主要出入口。
2.停车泊位
规划用地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依据《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表7.1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车位指标,商业场所车位配建 标准按机动车位按0.5-1.0个/100平方米,非机动按3-5个/100平方米配建。
停车位建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相关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泊位计算,露天停车按每泊位25—30平方米计算,室内停车按每泊位30—35平方米计算。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