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宣传我院经过多年长足发展,在前沿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检验方法创新、关键技术突破、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效能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系统、直观、形象地展示我院在服务产业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中发挥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技术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认知,擦亮“湖北器检”品牌。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办公室拟策划制作一部以“服务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专题宣传片,拟通过比选方式对宣传片拍摄服务进行采购。根据我院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比选采购,诚邀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
2.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选方式);
4.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宣传片的整体策划、创意构思、脚本撰写(含分镜头脚本);
(2)前期拍摄(含设备、人员、场地协调、采访等);
(3)后期制作(含剪辑、配音、配乐、字幕、特效包装、调色、合成等);
(4)提供符合要求的多种格式成片(如用于大屏播放、网络传播、存档等不同场景)。
5. 项目预算:篇长不超过8分钟,每分钟不超过7000元,总价不超过5.6万元(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此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最终成片(具体时间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特定资格要求:
(1)专业能力:具备专业的宣传片、纪录片、企业形象片等影视制作经验,有成功制作过类似题材(如政府机构、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健康领域)宣传片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成片链接等证明材料)。
(2)团队要求:拥有经验丰富的策划、编导、摄像、后期制作等专业团队,核心团队成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或丰富的从业经验(提供团队主要成员简介及相关证明)。
(3)设备要求:拥有满足本项目高质量拍摄制作所需的专业级摄影、摄像、灯光、录音及后期制作设备(提供设备清单或承诺函)。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比选采购文件应包括以下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类似的拍摄案例。
3.针对本项目拟定的行之有效的服务方案。
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起至2025年7月28日9点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G1-409办公室。
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需用档案袋封装并加盖公章,外包装注明“宣传片拍摄文件”字样。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含详细策划方案、创意阐述、脚本大纲、分镜头设计、拍摄制作计划、团队成员介绍、设备清单、服务承诺等)、报价部分等内容。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G1-四楼会议室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联 系 人:周信
电 话:027-******-1511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