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一期(经开智能停车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焦公资采购G2025—058-1 | ******委员会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一期(经开智能停车场)项目 | ******.34 | ******.34 | 是 | ******.34 |
5.2 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5.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6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开启响应文件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声明函)。
2.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