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邀请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居环境治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居环境治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TC-2025-0731
三、预算金额:921561元。
四、采购内容:******居环境治理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3@qq.com: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四)。
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3)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73号4幢负101-103号,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73号4幢负101-103号。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民安中街73号4幢负101-103号;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
本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