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下达******资源局关于202************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完成申报工作,提交了2025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专项资金申报文本,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将上述两家企业列入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资源局林业改革与产业科技股举报(电话:0598-******;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名单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资源局林业改革与产业科技股举报(电话:0598-******;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举报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单位举报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