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芦蒲镇区安置点南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自筹,资金比例为:政府投资:50%,其他国有:/%,私有: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芦蒲镇马集村一组;
2.2工程规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芦蒲镇区安置点南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位于芦蒲镇马集村一组,主要为新建3幢砖混结构的2层住宅楼,建筑最大总面积约为1119㎡,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预算价(财评价):290.89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A************001001 |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芦蒲镇区安置点南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芦蒲镇区安置点南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位于芦蒲镇马集村一组,主要为新建3幢砖混结构的2层住宅楼,建筑最大总面积约为1119㎡,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9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 (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 工程。(资格后审项目仅限于技术复杂 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工程 项目和无资质要求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选。如招标人选用类似工程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可选条件的,则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界定类似工程的具体指标,类似工程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 2 个量化指标。其中面积、造价 量化规模指标,大型及以下工程、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设 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 80%,特大型工程不超过 60%。其他指标的设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此处提示语,正式定稿时不应该出现。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年内(不少于3年,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提示语)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3.2.其他要求:
3.3.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年 2 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本项目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系统(网址为:******: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售价为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投标限价:201.4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一审审计结束,累计付至审定价的90%,终审审计结束,按终审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建新路11号 地 址:长春路天鹅国际商业街9号楼二楼B211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陈志远 联 系 人:顾莹
电 话:****** 电 话:******
2025年5月15日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参与评标入围计算,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确定:方法一、低价排序法;方法二、均值入围法;
2.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
其中:方法一中R取值为: 15 (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二中R取值为:15 (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方法
1、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低价排序法。当投标人不足5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当50家≤投标人<10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2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当投标人≥10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3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3、均值入围法。当投标人不足50家时,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当50家≤投标人<100家时,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2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当投标人≥100家时,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3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R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资格审查
1、初步评审
******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评审(资格后审)
******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单位数量不足R家的,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1.4******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控制价******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1******委员会要************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2、详细评审
******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2.1 商务性评审
2.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5)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9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扣分标准: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定标补充规定
******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四、其它
******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